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

受洗記念日

26年前的今天,我終於受洗成為基督徒!
原本我是隨著家人信奉民間宗教,然而民國70年十二月的一個意外事件改變了我的生命觀,也因此而改信了基督教。
民國69年十二月,因著不明原因的關節痛而入院治療。當時是沒有健保的時代,我大學剛畢業,才上班不久,也沒有勞保,「住院」對我而言是極大的事情。住院檢查出我得了「類風濕性關節炎」(RA,rheumatoid arthritis),對我而言更是情天霹靂的大事。
雖然服藥,但關節仍十分、十分地疼痛,而且隔年,關節就開始變形了。在治療RA還沒有研發出太多新藥的年代,醫生讓我嚐試用「金製劑」來治療關節炎。經過三個月的治療,效果尚未顯出來,我卻因嚴重的過敏反應(TEN)而產生致命的狀況。這種過敏反應讓我從頭到屁股全部起水泡,繼而潰瀾,內臟也潰瀾,醫生連續發了好幾張病危通知給我的家人,並告知存活率不到50%。
或許生命還未到結束的時候,醫生使用「類固醇」竟然把我由死亡邊緣救了回來。雖然生命撿回來了,但我心中對生命產生許多疑問,既珍惜好不容易得回的生命,又害怕隨時會失去生命。
同學說,我的命是她的師傅唸觀世音菩薩的名號把我救回來的,然而我心中卻一直想著在我病危時來為我禱告的修女,以及在住院時一位姊妹拿給我的書,名字是「如何求得永生」。我很想知道「什麼是永生?」、「如何能得著永生」、「人一定會死,為什麼會有永生?」
在71年,我的RA再度復發時,我開始去教會。
雖然我不良於行,但教會的傳道人和同工來接送我到教會,他們安排我上主日學的慕道班,然後參加主日崇拜,再送我回家。在慕道班經老師和同工的協助,我找到了永生的答案。在約17:3說到「認識你──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永生不只是代表生命沒有終結,它更代表我們的生命因著相信耶穌基督而有上帝兒子的生命在其中。可以說,在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時,我們有了一個嶄新的生命。
當我在教會時間漸久,心中對上帝充滿了感恩,因為上帝憐憫我還沒有永生,讓我存活下來,使我得享永生,因此,即使未來再次面對死亡之時,我也不會害怕。
既然清楚永生的意義,我決定要受洗。我的教會,南京東路禮拜堂,一年有三次的洗禮,我由聖誔節洗禮等到隔年的復活節洗禮,每次皆因住院而無法順利受洗。當時我的啟蒙老師,現任華神的院長,賴建國長老對我說:「等你出院,立刻為你施洗。」教會是採浸水禮,若有人要受洗,即使只有我一人,也需要放一池的水。難為了管堂的何叔,為我一人放了一池的水,在民國72年,五月25日的週三禱告會,我終於受洗了^^

2 則留言:

  1. 不錯的出遊呢...so nice o(∩_∩)o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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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ㄟ,你留錯地方了吧@@
    此處是我受洗的事吔
    呵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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