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

法外施恩的上帝!

王上11:1-13:
1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,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,就是摩押女子、亞捫女子、以東女子、西頓女子、赫人女子。2論到這些國的人,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:「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,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。」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。3所羅門有妃七百,都是公主;還有嬪三百。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。4所羅門年老的時候,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─他的上帝。5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。6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。7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,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。8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,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。9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,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─以色列的上帝。10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,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。11所以耶和華對他說:「你既行了這事,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,我必將你的國奪回,賜給你的臣子。12然而,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,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,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。13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,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,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。」
***
所羅門是上帝所喜愛的人──他的出生蒙上帝喜愛(撒下12:24-25),上帝兩次向他顯現(王上3:5-15;9:1-9)。然而所羅門未遵守上帝在第二次向他顯現時的命令,去拜別神,因此,遭上帝棄絕,參王上9:6-9:「6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,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,去事奉敬拜別神,7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,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,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,被譏誚。」。
按照上帝公義的本性,祂應剪除所羅門,把國奪回給其他的人,但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卻因大衛之故,卻法外施恩。上帝說:「12然而,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,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,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。13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,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,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。」(王上11:12-13)。其實在《列王紀》和《歷代志》兩卷書中,數度提及上帝的法外施恩:
1.上帝對耶羅波安說,將十個支派給他,但仍留下一個支派給大衛,王上11:31-32「31對耶羅波安說:你可以拿十片。耶和華─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,將十個支派賜給你。32(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,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。)」;
2.雖然猶大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然而耶和華上帝卻仍因大衛之故保留其王位,王上15:3-5「3亞比央(亞比雅)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,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,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─他的上帝。4然而耶和華─他的上帝因大衛的緣故,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,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,堅立耶路撒冷。5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,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。」,另參代下13:5亞比雅對以色列王說:「耶和華─以色列的上帝曾立鹽[即不廢壞的意思]約,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,……」王下8:18-19「18約蘭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,與亞哈家一樣;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19耶和華卻因他僕人大衛的緣故,仍不肯滅絕猶大,照他所應許大衛的話,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。」;(平行經文,參代下21:6-7「6他(猶大王約蘭)行以色列諸王的道,與亞哈家一樣;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7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,不肯滅大衛的家,照他所應許的,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。」);希西家王時,亞述攻打耶路撒冷城,希西家呼求上帝,上帝應許:王下19:34-35「34因我為自己的緣故,又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,必保護拯救這城。35當夜,耶和華的使者出去,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。清早有人起來,一看,都是死屍了。」;

上帝會法外施恩,因為祂是滿有憐憫,也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。上帝信守祂的約直到萬代,任何景況或事物都絕不會讓祂改變。
每次想到上帝的這恩典,想到我所信的是一位信實、守約的上帝,心中就激動不已,因為有這麼美好的一位上帝,我不該懼怕,也無須擔心。
在感恩節之前,再一次向上帝獻上感恩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